提醒各受評單位依本校「校務暨系所專業自我評鑑時程規劃表」進行相關作業。

2018 年 8 月 7 日 webadmin
各受單位好
依據本校校務暨系所專業自我時程規劃表(如附件1),各教學單位請於8/31(五)前
(1)完成表冊之撰寫並繳交至學院;
(2)各學院完成院級審查會議,審查各系所專業自我資料表冊。
依審查會議結果修改系所專業自我資料表冊&基本資料表,
(1)於9/14(五)前將資料寄送校外諮詢委員審查後,
(2)於9/28(五)前召開會議與校外諮詢委員討論表冊。
以上說明,如有疑義,煩請您來信或來電與我聯絡(分機1134淑娥),謝謝。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