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公告弘光科技大學108年度校務自我評鑑【外部評鑑】結果
說明:
(一)弘光科技大學108年度校務自我評鑑,業於108年6月5日辦理完成,共分「校務經營與發展」、「課程與教學」、「學生學習確保與成效」及「校務經營績效與自我改善」等4大項目,由9名外部評鑑委員進行實地訪評作業,評鑑結果並經108年6月18日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定通過,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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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評鑑日期 |
委員認可結果 |
校務自我評鑑 |
108年06月05日 |
通過 |
(二)各受評單位於外部評鑑結果公告後2週內並未針對評鑑過程「違反程序」或評鑑結果「不符事實」部份提出申復。
(附件1:校務自我評鑑外部評鑑申復申請書)
校務評鑑工作小組
1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