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弘光科技大學107-109年度系所專業自我評鑑內部評鑑結果

2019 年 1 月 24 日 webadmin

主旨:公告弘光科技大學107-109年度系所專業自我評鑑內部評鑑結果
說明:
(一)系所專業自我評鑑【內部評鑑】作業已於107年12月10日(星期一)~21日(星期五)辦理完成,各受評單位內部評鑑結果如下: 

學院

系(所)/科/學位學程

內部評鑑結果

護理學院 護理科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護理系(碩、博士班)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學士後護理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醫療健康學院 物理治療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生物科技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營養系暨營養醫學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動物保健學位學程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健康事業管理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資訊管理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民生創新學院 食品科技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幼兒保育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化妝品應用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餐旅管理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美髮造型設計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運動休閒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文化創意產業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應用英語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智慧科技學院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暨環境工程研究所及職業安全與防災研究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資訊工程系暨智慧型輔助科技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生物醫學工程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二)依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點,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議後(108.01.23召開),將依審議結果進行公告。
(三)本校自我評鑑辦法第十條第三款規範『受評單位得於內、外部評鑑結果公告後2週內針對評鑑過程「違反程序」或評鑑結果「不符事實」部份提出申復申請及說明,校內評鑑工作小組需進行資料審查,並於收到申復申請4週內回覆申復結果。』
(申復表單如附件1)

 

校內評鑑工作小組 謹啟
108.01.24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