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主任您好:
依據本校自辦品保實施計畫,各系應聘請校外專家擔任諮詢委員,透過書面審查與實地諮詢之方式提供外部同儕專業意見,從而協助系務發展與自我評鑑品質之提升,其主要工作為:第一,協助系所擬訂自我評鑑工作計畫,確保自我評鑑業務之落實。第二,審閱系所撰寫之評鑑表冊。第三,針對系務發展及評鑑提供諮詢建議。
為確保校外諮詢委員之公正性及專業性,請各系推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擔任校外諮詢委員。
一、曾經擔任過教育部主辦或委辦之大專校院專業類評鑑委員。
二、完成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所辦理之評鑑研習課程。
敬請各系主任先行推薦校外諮詢委員名單4名(如下表),送院長勾選3名(需排優先序),於107/8/23(四)前送至秘書室呈校長勾選,再由系協助聯絡確認校長所勾選名單是否同意擔任諮詢委員,之後由學校統一製作聘書完成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