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弘光科技大學107-109年度系所專業自我評鑑內部評鑑結果

2019 年 1 月 24 日 webadmin

主旨:公告弘光科技大學107-109年度系所專業自我評鑑內部評鑑結果
說明:
(一)系所專業自我評鑑【內部評鑑】作業已於107年12月10日(星期一)~21日(星期五)辦理完成,各受評單位內部評鑑結果如下: 

學院

系(所)/科/學位學程

內部評鑑結果

護理學院 護理科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護理系(碩、博士班)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學士後護理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醫療健康學院 物理治療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生物科技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營養系暨營養醫學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動物保健學位學程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健康事業管理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資訊管理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民生創新學院 食品科技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幼兒保育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化妝品應用系(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餐旅管理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美髮造型設計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運動休閒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文化創意產業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應用英語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智慧科技學院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暨環境工程研究所及職業安全與防災研究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資訊工程系暨智慧型輔助科技所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生物醫學工程系

通過 有條件通過 未通過

 (二)依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點,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審議後(108.01.23召開),將依審議結果進行公告。
(三)本校自我評鑑辦法第十條第三款規範『受評單位得於內、外部評鑑結果公告後2週內針對評鑑過程「違反程序」或評鑑結果「不符事實」部份提出申復申請及說明,校內評鑑工作小組需進行資料審查,並於收到申復申請4週內回覆申復結果。』
(申復表單如附件1)

 

校內評鑑工作小組 謹啟
108.01.24

附加檔案